1.设计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新建项目初步设计,完善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所需的工程测量、室外配套(水暖电热等)之建筑设计;协助报批、参加评审并组织回复。
(2)负责组织新建项目施工图设计(主体设计及专项设计),同时配合设计方案的实施;
(3)参加工程项目施工图纸现场交底、会审工作,配合项目管理科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等检查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
(4)协助完善与审核新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采购管理工作
(1)负责编制新建项目立项阶段工程建设招标方案及实施阶段招标采购计划;
(2)负责申报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
(3)负责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总包及分包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需求的编制。立项、施工、验收阶段按需发生的采购项目,由相应科室发起采购意向,共同完成采购需求的编制。负责开展市场调研及采购需求论证,向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提交采购申请;
(4)负责确认采购文件、技术条款释疑、组织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配合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项目采购工作并协调处理招采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5)负责组织实施基建处自行采购,上传采购结果,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并移交档案科室进行处内归档;
(6)负责建立健全基建处采购活动内控制度;
(7)配合其他科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合同管理工作
(1)负责合同的洽商谈判、资信调查;
(2)负责合同的起草、会签及审核、报批,办理合同用印;
(3)负责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变更;
(4)负责移交归档,汇总统计合同年度数据;
(5)负责建立健全基建处合同管理内控制度;
(6)配合完成学校合同管理相关工作。
4.技术经济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编制初设概算,参加初步设计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调整直至通过评审;
(2)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确定专业工程、材料暂估价范围,确定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与档次;
(3)负责完成采购及合同阶段投资汇总,并与初设概算对比分析,提出设计调整方案。
(4)负责施工过程中限额以上设计变更的技术合理性审查与经济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