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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 (黑建规范【2018】15号)

发表于: 2019-06-30 点击: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办法(暂行)》(黑建规范〔2018〕14号)的要求,有效防治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加强对扬尘治理的综合管控,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对于2018年9月10日以后开工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下表规定进行调整。各施工单位应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费

单位:%

工程项目

建 筑

装 饰

通用设

备安装

市 政

园林绿化

轨 道

交 通

单独承包

装饰工程

安全文明

施 工 费

2.82

2.22

2.27

2.19

2.48

2.2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