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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基建处职责

发表于: 2019年05月14日 点击:

1.负责校园规划工作。

2.负责新建项目的计划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设计工作。

4.负责新建项目报建、办理开工手续和竣工备案等工作。

5.负责组织及配合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完成新建项目的采购工作。

6.负责新建项目的合同签订、工程进度款拨付和竣工结算工作。

7.负责新建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完成新建项目的移交;做好工程的保修工作。

9.对于成立专项指挥部或者办公室的建设项目;各部门自筹资金或者接受捐赠的建设项目;除工信部立项的其它专项投资项目等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10.负责协调处理基建项目遗留和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