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名称 | 工程进度款支付权 | ||||
| 行使主体 | 基建处 | 职权类别 | B | ||
| 职权依据 | 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哈尔滨工业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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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标准 |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施工进度已经达到规定的付款节点或者是材料、设备的供货数量达到付款节点。 | ||||
| 所需材料 | 1.学校授权支付:拨款申请表(工程三种,分别为:施工过程过程中、工程审计前、工程审计后审计后);付款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正规发票及网上真伪查询单;设备款提供设备进场验收单(四方签认);项目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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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程序流程 | 1.请款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要求填报拨款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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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方式 | 监督电话 | 864134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