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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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工程进度款支付权
行使主体 基建处 职权类别 B
职权依据 1.《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哈尔滨工业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条件标准 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施工进度已经达到规定的付款节点或者是材料、设备的供货数量达到付款节点。
所需材料

1.学校授权支付:拨款申请表(工程三种,分别为:施工过程过程中、工程审计前、工程审计后审计后);付款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正规发票及网上真伪查询单;设备款提供设备进场验收单(四方签认);项目中标通知书。
2.财政直接支付:拨款申请表(工程三种,分别为:施工过程过程中、工程审计前、工程审计后审计后)、工程款报审表、工程款支付证书、收款人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支付金额);正规发票及网上真伪查询单;首次付款提供合同履约保证金银行汇款函证;设备款提供设备进场验收单(四方签认);项目中标通知书。

基本程序流程

1.请款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要求填报拨款申请表;
2.报请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工程形象进度;
3.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工程形象进度;
4.主管工程副处长审核,确定工程形象进度;
5.经济科审核项目需要支付的金额;
6.处长审批后,送交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支付。

公示方式
监督电话 86413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