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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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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工大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有关要求

发表于: 2019-05-19 点击:

一、分类结算

各专业的每一本结算文件,根据范围的不同应分类进行结算。页码要分页,有小标题;小标题后应注明所对应的图纸及资料所在页码,方便审核者查找;零星项目直接将简图及资料附在结算文件后。

二、对结算中所生成资料的管理

结算审核时一般生成不少补充资料,对应于基建处要求的“竣工结算用资料”(以下简称“资料汇总”,要求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之“竣工结算用技术资料汇总”),新生成资料应补充进入资料汇总文件中,并进行页码编号,且新生成资料在目录中也应得到体现。

三、资料汇总的补充要求

分类要有条理;应列目录,并与页码对应;目录应留有空闲地方,方便审核时新生成资料的重新装入,可手写其条目及页码编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已经规定,资料汇总文件一式四份。本条对施工单位和现场甲方代表。

四、审核责任

基建处委托的审核小组有负责整理“竣工结算用资料”的义务,对新生成资料补充进入“竣工结算用资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审核小组已经完成结算审核,相应资料应已全部审查,故审核小组必须保证二审时资料的完整、索引指向明确、查找方便。本条管理的目标是,任何非审核人员均可自然随意按照结算书中的指向,快速查找到对应的结算资料。